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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春節腳步臨近,一些地方相繼表示,將對2014年春節煙花燃放進行必要的限制,如北京市倡導春節期間少放、不放煙花爆竹,並組織制定了“空氣重污染應對預案”,其中提出了在發佈空氣重污染橙色、紅色預警情況下,全市範圍內禁放煙花爆竹;杭州市的煙花燃放不僅時間大為縮短、大小受到嚴格限制,而且市區內煙花的零售點數量也會大比例裁減……
  煙花燃放帶有一定危險性,易引起火災、傷人等事故,多年來,不少地方對節日煙花燃放一直採取引導的方法,對煙花銷售和燃放都有相應的管理規定。儘管如此,今年春節前,有關“禁放”的呼聲還是比往年來得高漲,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去年冬季讓北方以及沿海一些省市深受其害的霧霾。對我們華東地區來說,去年12月以來,也遭遇當年最嚴重的一輪霧霾污染,以至一些市民帶著口罩上街甚至鍛煉。如今,有霾的日子已不是偶然現象。
  一邊是讓人頭痛不已的空氣染污,一邊是體現著濃烈年味的煙花燃放,如何平衡,的確是一道取捨困難的選擇題。事實上,早幾年,一些地方也採取過“堵”的辦法,禁止春節燃放煙花,但後來大多取消禁令。雖然給出的理由是,近年來建築用材的進步,可以避免更多火災事故,但大家心裡都明白,還有一個不便明說的理由,就是仍想輓留因此而冷清的過年氣氛。
  這就引出一個話題,如何看待與現實環境相衝突的一些傳統習俗?春節是中華民間習俗中古老而又最為隆重的節日,過年燃放煙花也有悠久的歷史文化背景。可以說,在煙花的“禁”與“放”之間,都可以說出太多的理由,或許只有將眼光放得更長遠,我們才會得到更大的啟示。
  在這方面,一個值得關註的例子就是廣州。該市自1992年6月1日立法禁煙花爆竹,20多年一直堅持下來,與此同時,與廣州同期禁放的許多城市都陸續開禁了。廣州並不是沒有動搖過,2011年該市“兩會”期間,《廣州日報》就以“禁放煙花爆竹,廣州要挺住”的通欄標題,在反映正反方意見的同時,報道了代表委員希望廣州能堅定不移“禁炮”到底的意見和建議。客觀地說,並非廣州就有先見之明預見到今日的霧霾現象,其著眼點更多是放在燃放煙花的事故率及污染上,但放在今天看,仍然應當佩服其當時的勇氣和遠見。
  筆者連續幾年春節期間都到過廣州,只見當地市民已經習慣了春節不放煙花,人們生活也並不因此少了節日的喜氣,取而代之的是熱鬧的花市,不少商家喜歡在門口放上代表吉祥和財運的金橘盆景,一些地方則舞起獅子……
  兩利相權取其重,兩害相權取其輕。對於春節煙花的“禁”與“放”,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作出自己的明智選擇,當然,這種選擇是在理性探討和充分交流後達成共識的結果。
  (原標題:“禁炮”,不妨學學廣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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